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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录入用人单位社会代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17 点击数:

          关于在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录入用人单位社会代码的通知


各位毕业年级的老师和同学:

 在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录入和填写毕业生就业信息时,教师端入口学生端入口,【单位信用代码】统一录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不要录入【组织机构代码】,否则无法将就业信息同步入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全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以通过【全国组织机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或者【企查查】查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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